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党性修养、培育奋斗精神为重点,教育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认真学习“四史”,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明确入党流程和规范,牢记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领导的制度优势,练就过硬过强政治本领,发挥好日常学习生活中先锋带头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内容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势政策教育、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教育、党员入党程序和流程、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对象条件、时间安排及培训形式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须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1.培训对象条件
培训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向所在院系(或机关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党组织谈话、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教职工和学生。
2.培训方式
专题辅导。各院系党总支负责组织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时间一般不少于8学时,讲座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安排。
分组讨论。围绕党校制定的学习内容和讨论题目,以线上讨论、辩论、演讲等多种形式,组织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进行一次专题讨论。以院系党总支为单位分组,由学生党支部书记任小组组长,每一小组人数在10-15人,小组组长要积极参与到分组讨论活动中,发挥好引导作用。
自主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十九大党章),关注“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视频微课程。
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学员进行实践活动,实践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安排。
3.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四、培训考核及结业规定
1.考核成绩构成
考核成绩(100%)=考勤成绩(20%)+主题讨论会(10%)+公益实践活动(10%)+学习(教学)纪律考核(10%)+考试(50%)。
(1)考勤成绩(20%):学员在专题培训活动中的考勤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
(2)主题讨论会(10%):各党总支自行组织学员进行主题讨论会,每个学员需完成主题讨论会交流材料一篇,成绩由各党总支评定;
(3)公益实践活动(1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学员进行公益实践、为群众、为师生志愿服务活动,表现成绩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
(4)学习(教学)纪律考核(10%):各院系党总支自行负责对于学员的日常学习(教学)表现进行考核,活动表现成绩由各院系党总支评定;
(5)考试(50%):培训内容结束后,由各党总支具体组织网络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未能达到60分的,视为考试成绩不合格,按规定,取消此次入党培训资格。
2.考试安排
2022年入党教育培训实行无纸化网络平台考试,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1)登录方式
方式一:培训学员用手机直接扫右图二维码登录考试平台;
方式二:http://www.gaoxiaokaoshi.com/Loginb.aspx电脑网页登录。
(2)考试时限
2022年4月16日上午09:00-12:00
(3)考试组织
党校在4月14日前,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培训学员汇总名单分配考试账号及密码,由党校具体组织网络考试,考试时限内的成绩有效。
3.结业规定
(1)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学员在培训中如请假两次以上、旷课一次以上或考试不及格者不能结业;
(2)“学习(教学)纪律考核”成绩低于6分的学员,直接取消本次所有培训成绩;
(3)除以上两点外,学员总成绩达到及格后,鉴定合格,由党校颁发学员党课培训结业证书。
4.注意事项
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务必于4月18日(周一)前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第XX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彭潇萱OA邮箱。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培训质量,切实达到培训目的。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系党总支务必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版)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身份审查,并组织每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建立活动交流群,并指定小组长一名。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学员的自主学习要加强督促,凡是没有参与自主学习或者学习效果不理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身份资格。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安排培训活动中的专题讨论会、公益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评定成绩,具体内容、时间和形式由各党总支自行安排,安排方案于4月7日前报党校,党校负责监督抽查。
附件:
1.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第119至12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数分配统计表;
2.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党校2022年第XX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
3.学员自学参考资料。
中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