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公示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向组织部提供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对象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同时领取加印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政审外调函以及甘肃民院发展党员政治历史情况查阅档案登记表、甘肃民院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
3.党支部召开纳新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并签署意见,公示后交党总支审查并签署意见,之后将材料统一上交组织部。
4.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讨论意见,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5.组织部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批复。
二、名额分配
2016年下半年新发展党员总数为195名,其中学生发展党员名额为192名,教职工发展党员名额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时间填写
2016年下半年发展预备党员各党支部截至日期为2016年9月28 日,各党总支审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报送组织部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
四、几点说明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名额分配表,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中的各项工作。
2.发展学生党员要结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指导思想,凡是近一年内受到学院相关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发展。推荐对象年度平均综合测评原则上应在本班级前1/3。
3.不在一年级内发展党员,严禁在毕业班级击发展党员。特别需要发展的(如已经在预科班或高中阶段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或确因其他方面原因推迟至毕业年级等),需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
4.凡不按要求规范填报发展材料的,经组织部审核发现后一律取消发展人选的发展资格。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由各党支部入党培养人负责填写,发展党员外调函由各党总支负责审核,甘肃民院发展党员政治历史情况查阅档案登记表由招就处负责审查,甘肃民院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由校团委负责审查。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对象名单于2016年9月21日前报送组织部(办公楼A512),电子版发送到彭潇萱OA。其它材料报送组织部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
附件:
2016年发展党员名额分配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3日